男人狐狸眼面相(女人带有狐狸眼命好吗)
咱们有句俗话,叫做“相由心生”。
大家可以仔细观察一下,很多时候,接人待物之中,人们总会有意无意地把“颜值”当作评判一个人的身份、素质和性格的主要标准。即便很多时候,你口上不这么说,下意识里,也是这么做的。
其实,根据面相来判断对方的性格和能力的操作,不分种族、文化,属于人类们的共通习惯,特别是中世纪到近代的欧洲,甚至还曾经一度流行一种“犯罪面相学”,用看似专业的“参考条目”,来“指导”人们判断“善与恶”。
比如,早在文艺复兴时期,16世纪的意大利学者,以研究光的折射而闻名的戴拉·波尔塔,花了几乎半生的时间,对比了大量动物和人类的面孔,隆重推出了一本专著——《论人类的面相》,书中最终得出结论~某人具有某种动物的长相特征,那么他/她就会自带相应的性格。
《论人类的面相》的原版插图
实际上,更早的古希腊罗马时代,类似的理论,就已经相当流行了。
公元前四世纪,亚里士多德在他的笔记中,就有过把人的外形特征和动物进行对比后的“推论”:
比如,一个倒三角脸,眼睛细长,带着尖尖鼻头的人,会像狐狸一样狡猾有心机。
类似的,咱们中国人,历来也因为狐狸的妩媚面相和神秘的行踪,总把它归成一种能修仙得道,或者附在人类身体上的,有灵性、不能惹的动物。
另外,一些大脸盘子,毛发浓密,四肢粗壮的人,会非常的勇敢,但控制欲很强,因为狮子的外形特征,就是这样的。
而到了开头提及的,16世纪意大利学者戴拉·波尔塔的专著《论人类的面相》中,则更是看似“有理有据”的分析了一些愚蠢的人、狡猾的人、冲动的人,以及那些“潜在犯罪分子”的相貌特征。
在这位学者看来,人的智力和性格是由一种“无法解释的自然力量”来进行分配的,主要依据,就是此人相对应的外形“动物特征”。
按照《论人类的面相》的划分,麻木愚蠢之人,都会像驴子那样长着一张大长脸,属于“低智商人群”。
尖下巴、毛发稀疏的人,是傲慢无礼的象征……他们的脸型,更接近于蛇。
长脸,尖下巴,瘪嘴,浅色头发,两眼之间距离大的,属于“羊型人类”——他们好纵欲、薄情、私生活很容易出问题(羊在西方文化中,往往总和“不可描述”联系在一起,比如潘神)。
另外,大鼻孔,厚嘴唇,窄额头、龅牙且牙缝大的人,也被认为是自私和愚蠢的,无法担任领导岗位...因为,驴子和猿猴,都长这样....
看来,这位波尔塔老师,对驴的印象,很是不佳。
《论人类的面相》插图
这样的话,通过对比人类自带的“动物气质”,似乎要长成一个“蠢子”,或者定义一个“坏人”,也并非难事了——你嘴唇薄,那是狡诈、淫荡的人格体现;要是嘴唇长得厚呢,又会被认为愚蠢,智商低....
《论人类的面相》中,蠢人和傻蛋的相貌特征
老实说,《论人类的面相》这本专著,有关“长得像哪种动物,就自带其特点”的结论,确实过于简单粗暴,对有些人来说,伤害性和侮辱性,可算是都不低...
到了近代,随着解剖学的发展,19世纪的时候,又流行起了一种“颅相分析法”。
比如,19世纪末,意大利犯罪学家塞萨里·隆布罗索,在研究了6034名罪犯的长相后,提出了“天生犯罪人”理论。
他走遍了欧洲和大洋洲的多个监狱,他研究了 6034 名罪犯长相,收集了大量解剖学、生理学和心理学等诸多一手资料,“惊喜地”发现,大部分重刑犯的体貌,都有比较一致的特征。
比如,他们头盖骨、颚骨、脑、四肢的比例的形状(典型的是颅骨凹陷,手臂偏长);通常感觉迟钝,尤其缺乏痛觉,但视觉敏锐;伤口迅速愈合能力强;智力低下等等。
隆布罗索认为,正是这些异常的身体特征,激发了相关的心理特征。比如,残暴、缺乏羞耻感、同情心;自制力差;过多的运用手势,偏爱形象化的语言;懒惰、迷信等。
隆布罗索在他的《犯罪人论》中提到——30%的犯罪者是天生的,其特殊的生理特征注定了他们有极大的可能性会成为犯罪分子,与后天社会环境关系不大。
比如,很多监狱中的刑事罪犯的一大鲜明特征就是,头骨较低,眼窝深陷,眉棱骨较高,后脑突出。
《犯罪人论》插图——这些罪犯,看起来确实不大像是好人
对一些暴力犯罪分子,隆布罗索发现,犯罪分子们“保留”了更多的“原始人特征”,他认为,这属于一种“返祖现象”,罪犯们脑容量较小,相貌和“类人猿”有诸多相似之处——面部不对称,前额后缩,窄额头,眼睛经常斜视,额窦发达、颞骨拱状明显、颅顶骨较厚、斜眼、皮肤较黑、头发较粗、大耳。除此之外,还有牙齿间隙较大、目光锐利但空洞、嗜酒、好色、易冲动、自制力弱,语言表达能力不强等等。
按照隆布罗索在他的《犯罪人论》阐述的观点,要想控制暴力犯罪,那么,如果能从幼童时代,就对这些拥有上述特征的“潜在罪犯”加以及时引导和控制,不但对他们个人来说是一种“巨大帮助”,还更能极大减降低国家的犯罪率。
然而...这本专著一经“出炉”,就遭到了社会各阶级人士的猛烈批判,甚至有人嘲讽他——“我看你就长这样,为什么不先关照一下自己?”。
当然,无论是16世纪讲究“长得像什么动物,就自带其特征”的波尔塔,还是隆布罗索的“天生犯罪人”理论,以现代科学的眼光看,都很难自圆其说,更像是硬拗成的“人类学”。
也有动物长得像人类的——这位确定不是人变的吗?
没多久,20世纪初,英国著名犯罪学家格林就打脸了隆布罗索。
在研究了数千名罪犯和各行各业的普通“良民”后,格林指出,虽然有些罪犯自带上述特征,但这样的“相貌”,在守法公民中也同样普遍存在,而且比例跟监狱里关着的犯人,还是差不多的——人类本身,就自带着这些“原始人特征”。
毕竟,一个人是否犯罪,影响因素非常复杂。只看脸看身材就下定论,显然是过于简单粗暴了。
像下面的左图,是隆布罗索老师给出的一个典型的犯罪分子长相;右边这位嘛,咱们都熟悉....
但这是否就意味着,脸部特征和犯罪倾向毫无关系呢?
罪犯们是否存在共同的、区分于一般人的相貌特征呢?
一方面,少部分人确实很可能是由于病理原因,容易导致犯罪。比如,患有超雄综合征的人群——他们的染色体出了问题。
如果精子在减数分裂的II期发生Y染色体不分离的情况,一些精子中就会存在两条Y染色体,当这些精子与卵细胞结合时,产生的后代就是XYY型男性。
这些人比正常男性多了一条Y染色体,有点“比男人还男人”的意思,因而,在科学上被称为“超雄综合征”。
这类人群特征比较明显——身材普遍高于同龄人,智力偏低,两眼的间隔较宽,痤疮严重,牙齿参差不齐,颧骨扁平,大耳朵等等。
但更多时候,对于大多数犯罪分子而言,使他们最终走向犯罪的,不仅仅只取决于其生理构造,更离不开心理方面以及社会环境对他个人后天生活经历的影响。
况且,现实生活中,也不乏那种混迹于人群间,慈眉善目的犯罪分子。
要说生活环境和人文关怀的影响,就算是小动物,带病在街头流浪食不果腹的时候,和被收养后的形象,以及眼神、气质,也都是极不相同的。
判若两猫
另外,文艺复兴时期的戴拉·波尔塔把人类按照外形特征,归纳成各种“动物气质”的操作,则更是没有任何能站得住脚的科学依据...这个生猛的观点,至多也就是给大家留下了个娱乐的话题罢了。
还不赶紧掏出小镜子,照一照——你的“面相”放到当年的西方,是狐狸、驴子,还是什么“猛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