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被英国殖民多少年
香港被英国占了多少年
香港
从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霸占香港到1997年7月1日中国恢复香港的领土使用权,我国香港被英国殖民了156年之久。
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事后清政府曾试图zhi用武力予以收复,道光皇帝为此发下多道谕旨,但清朝始终不能捍卫领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原名称《江宁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俗称“新界租约”),强行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区,以及200多个大小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
通过三个条约,英国共占有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总面积达1092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也就是现在整个香港地区的面积。
1982年9月,英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始就香港前途问题展开谈判。
香港
虽然《南京条约》与《北京条约》皆指香港岛及鸭脷洲与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及昂船洲永久割予英国,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拒绝承认《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等所有相关不平等条约,只承认香港受英国管理,而非英国属地,并要求英国将香港岛和九龙连同新界一并交还。
1997年,英国政府决定将香港的主权交还给中国,但同时争取维持英国在香港的利益。
中英双方经过两年多达22轮的谈判,最终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中国在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开始对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权和治权。
1985年5月27日,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批准书,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香港进入了中国恢复行使主权前历时12年的过渡期。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2660票赞成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香港回归后的稳定繁荣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1997年7月1日零点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香港升起,经历了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到祖国的怀抱,中国政府开始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香港
香港为什么会被英国占领
香港位于广东省珠江口东南,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三部分,面积1066平方公里。从唐代开始,中国政府已经派军队驻守香港地区并在海上巡视。从宋到明,我国内地人民迁到香港地区定居的逐年增多。清朝时,香港归属广东省新安县管辖。
18世纪初,英国开始对华进行鸦片贸易。1840年6月,清政府下令查禁鸦片,英国悍然发动了第一次鸦片战争,出兵攻打广州。1841年1月26日,英国派兵强行占领香港。
早在1833年(道光十三年),英国侵略者就有意在中国海岸侵占岛屿,以便对中国进行侵略。1834年,他们首先看到香港在战略上和商业上对他们有利,此后,侵占中国沿海岛屿,就成为英国侵略者最重要的目标。在英军强占香港以后的50多年时间里,英政府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三个有关香港问题的不平等条约,霸占了整个香港地区。
1842年8月29日,英国政府同清政府签订了我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其中第三条规定把香港割让给英国。
1856年英国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强迫清朝政府于1860年10月24日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的中国领土给英国。
1898年6月9日,英国乘中国在中日甲午战争中失败,又强迫清政府缔结了《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把位于深圳河以南、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及附近岛屿的中国领土,即所谓“新界”,租借给英国,为期99年。1997年6月30日期满。
香港
清朝被推翻后,中国历届政府都没有承认英国对香港的永久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政府曾多次阐明对香港问题的立场,指出香港是中国领土,中国不受过去英国政府同中国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的约束,将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恢复行使对整个香港地区的主权。根据1984年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我国将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香港回归纪念日为什么被定为7月1日
英国租借相关全境是从1898年7月1日开始,至1997年6月30日期满,所以我国在1997年7月1日收回香港,把7月1日定为香港回归纪念日。英国开始对香港的殖民统治,时间是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时,当时清政府战败于1842年8月29日与英国签订的《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及鸭脷洲割让给英国。1860年10月,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清政府再次战败,被迫签订《北京条约》,将九龙半岛(时称九龙司地方一区)界限街以南及昂船洲交给英国管治。
1898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将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的230块大小岛屿总计975.1平方公里的土地租借给英国,并将租借地称为“新界”,租期为99年。从1898年7月1日开始,至1997年6月30日期满。从而占领香港全境。1982年9月,英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始就香港前途问题展开谈判。虽然《南京条约》与《北京条约》皆指香港岛及鸭脷洲与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及昂船洲永久割予英国,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拒绝承认《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等所有相关不平等条约,只承认香港受英国管理,而非英国属地,并要求英国将香港岛和九龙连同新界一并交还。1997年,英国政府决定将香港的主权交还给中国,但同时争取维持英国在香港的利益。
中英双方经过两年多达22轮的谈判,最终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中国在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开始对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权和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