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梦梦到一个小猪仔(梦见两只小猪仔)
文|公子逸
年少时读《金婚》,真的是完全读不懂。
如今,再读,反复读,突然顿悟了很多婚姻真理。如果说《父母爱情》的原著写的是那个时代的婚姻悲剧,那么《金婚》这本书,写的就是我们平凡人最真实,也最残酷的婚姻生活。
在这本书里,活得最真实,最清醒的男人是大庄,而最狠毒,最龌龊的男人,也是大庄。尤其是他抛弃梅梅,娶庄嫂的那段灵魂剖白,真的女人一定要读懂,要记住。
原著里,大庄理直气壮地骂着伺候他的庄嫂,对着佟志“灵魂剖白”:
我告诉你,你问我为什么不找梅梅那样的文化人儿?我真伺候不起。我这人懒啊,也没耐心也没长性,我得有人伺候我,我找女人狼点疯点没事,找老婆就得找奴隶,我老婆别看长得磕碜,可那句老话说得好啊,丑妻近地家中宝。我这老婆啊,就像扔在北大荒的小猪仔子,怎么打怎么骂都不急不恼,怎么苦都能活下来,我图的就是这个。
若你好几遍读了《金婚》原著,你会发现大庄远比佟志真实,佟志在结婚的最初想要漂亮有文化的媳妇,等到他得到了之后,就又想要灵魂伴侣,并且,他骨子里又想要庄嫂这种“能当奴隶当保姆”的媳妇。
他之所以比大庄过得痛苦,不过是他这辈子比大庄贪心太多了。
而大庄在婚姻的最初,就清醒地认识了自己,并做出了最狠毒的抉择:不要漂亮有文化的梅梅,就要能“伺候自己当奴隶”的庄嫂。
要浪的,要疯的。纵观全书,你会发现,大庄的花心,是有针对性的。
他从来不会招惹那种良家妇女,更不会招惹像李天骄这种一看就惹不起的女人。
原著里,当大庄看出了佟志和李天骄的眉头,他这样劝佟志:
我劝你啊,找乐子啊,抓住青春的尾巴什么的,可别碰李天骄啊。这小女人,不寻常啊。
像这种女人,不会轻易动感情,动了,就要有结果。你要是不想跟文丽散伙,还当你那四个孩子的爹,你趁早离那小女人远点。
可惜,佟志完全没听进去。而大庄跟梅梅谈恋爱的时候,就知道梅梅的“疯”和“浪”。因为知道,于是敢于在一起,也敢于抛弃,更敢于抛弃了还藕断丝连着。
因为,一个很重要的点:梅梅自己乐意。她乐意被大庄耍,乐意被大庄骗,乐意被大庄不负责任。她不是因为爱大庄才如此,她就是自己本身就对男女关系很随意,也想要图一时的快活,才跟大庄这样。
在跟大庄交往的女人中,不仅梅梅是这类的,其他女人也是这类的:主动的,浪的,疯的。
大庄对这些女人的真实态度是什么呢?
原著里,他关于花钱这方面,如此对佟志坦白道:
我给她们花钱?做梦吧!那得分人,我现在压根儿不沾小姑娘的边。那小媳妇小寡妇什么的,那还用给她们花钱?她倒找给咱钱,咱都不一定待见她们呢。
细思,大庄这个人把恋爱和结婚分得何其清晰。他把恋爱当成了“玩”,他不想考虑责任,于是,在开始选择的最初,他就是有条件,有目标的。他谈恋爱,就是想白占便宜,想图快活。
在这里不得不提醒广大女性:不要把男人对你的一点点示好,就当成了所谓的爱和喜欢。有时候,对方就是想要跟你玩一玩,看看能不能白占点便宜。就像大庄这种男人,他心里把婚姻和恋爱分得清晰异常,谈恋爱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寂寞了,想找个女人没,逗个乐子。
于是,大庄秉持着“女人扑上来,有便宜不占白不占”的“精明”原则,在婚前跟梅梅暧昧着。可等到了考虑结婚的时候,他马上就开始考虑“妻子”的真正用处了。
要奴隶,要小猪仔儿。每次读到大庄娶庄嫂的这段话,我都会想起《平凡的世界》里的王满银娶兰花的那段话:
不知是哪一天,他睡在自己冰凉的土炕上,突然想到他要娶个老婆。脑子里把前后村庄未嫁的女子一个个想过去,最后选定了双水村孙玉厚的大女子兰花。那女子长得还俊样!再说,身体又壮实,将来砍柴、挑水、种自留地都行。这些苦活他不愿干,也干不了。
王满银为什么想要娶兰花?
因为,他不想吃苦,于是他想找个能吃苦的老婆来伺候他。
而大庄也是如此。
他结婚,不是为了爱,而是为了找个女人伺候他,任他打任他骂,能吃苦受累,伺候他的。
漂亮有文化的梅梅根本满足不了这点。那些有文化还漂亮的女人,也满足不了这点。唯有他的“童养媳”庄嫂能满足这点。虽然,他成了城里人,但是他并不想跟江德福一样去娶一个资产阶级的漂亮小姐伺候着,他想要在自己的婚姻里“当大爷”被别人伺候着。
为了得到这种“大爷”的待遇,他宁愿娶个丑的,娶个没文化的,娶个根本不爱的。
大庄这种男人,就是这辈子谁都不爱,只爱自己的那种男人。他对情感的事情,完全想得明白,他就是想要风流一辈子,也被别人伺候一辈子的。
自私到了极致,也现实到了极致。
可不得不说,他也坏到了极致。
可为什么,他这种人就能得逞呢?
有良心的人。佟志和大庄做了一辈子的兄弟,比亲兄弟还亲的那种。
佟志对于大庄的评价是这样的:
庄嫂十岁就是庄家的人了,大庄要是不娶她,你让庄嫂怎么活下去?知道吗?大庄是有良心的人。
多讽刺,对于庄嫂而言,大庄不抛弃她,就已经算是一个有良心的人了。因为对于庄嫂这种没样貌,没文化的童养媳来说,大庄的不抛弃,就已经是最大的恩情了。
如果大庄不娶她,那么她很可能这一辈子都要在农村过穷苦的日子,吃糠咽菜。而大庄娶了她,她便成了城市人,便可以吃的好一点,穿的好一点,而她的孩子,也会有一个更好的生长环境和前途。
你看,这就是物质的重要。
在那个年代里,跟庄嫂一样的女人,这辈子都是没资格谈爱情的。因为,她们首先要活着,要活得好一点。
这整本书里,我觉得最荒唐的一段话,就是佟志对于大庄这段三角恋情的定义:
我必须告诉你,大庄不是个坏人。他真是身不由己,你要恨就恨万恶旧社会的封建思想。大庄也是受害者。他就像巴金小说里的那个大哥,爱的是梅表姐,可最后娶的却是瑞钰。他这辈子都会非常痛苦的。
真的,佟志这个人太虚伪了。这段三角恋情,真的要怪那万恶的旧社会,因为那万恶的旧社会才造就了庄嫂这种苦命的女人。
而大庄,从来不是什么受害者。他是整个事件中最大的受益者。他谁都不爱,他更没有一辈子痛苦。
一辈子痛苦的是庄嫂这个可怜的女人。正如文丽所说:她这辈子,就没见过比庄嫂更不容易的女人了。
最后的痛哭流涕。很多年前,我读《金婚》原著的时候,我觉得大庄也是爱庄嫂的。尤其是,到了他们老年的时候,庄嫂病重,大庄痛哭流涕。
可如今再读,哪里是什么爱情,根本就是一个断奶的孩子,被断奶时的幼稚哭嚎。
在医院里,庄嫂病重,大庄拿不了任何主意。佟志数落道:
你真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惯了,事事都是你老婆管。
等到大庄见了病床上的庄嫂,也完全是一副孩子哭泣的模样,他说:
年轻的时候,我认为我挣钱我养家,我是这个家的擎天柱,到老了我才知道,支撑这个家的擎天柱是你啊。
重点从来不是“擎天柱”,重点是“到老了”。到了庄嫂快死的时候,大庄才意识到庄嫂对于这个家的付出,他才真正地开始意识到自己亏欠了自己的这个糟糠之妻。
而这种意识到,还仅仅是意识,到庄嫂去世,他都未曾付诸于行动。而这种意识,也从来不是出于爱,而是出于“快失去了才懂珍惜”。
庄嫂病了,去了,没人伺候他了,他才想着要珍惜,太迟了,也没用了。
至于他为什么不跟梅梅在一起?
原著里,他倒是想过,但是梅梅却从未想过。
庄嫂就那样去了,而大庄这个人,我们一定要细看,再细看,因为那是很多男人最真实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