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对消防门的风水(消防门对着入户门好吗)
最近,杭州佳源优樾业主爆料,自己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房子的大门变消防门,绿化变“大乌龟”,业主吐槽:买这个房子,太倒霉了!
到底是什么情况?质量第三方前往临安进行了实地了解。
从西湖文化广场出发,途径:地铁1号线→地铁5号线→地铁16号线→出租车(起步价),摇摇晃晃2个半小时,终于到达佳源优樾项目现场。
从10月26日开始,为期三天的交付。据业主介绍,有人特意从西湖转塘、余杭未来科技城赶过来维权。
又见“霸王”交房行为,先交钱后验房 业主:不合理佳源·优樾(备案名:锦溪优樾府)为佳源集团开发,位于临安锦城街道吴越街与临天路交叉口。项目共6幢高层,配建1所幼儿园,总计449户。
10月26日-28日为三天交付期,有业主想先验房再收房,开发商说:先交钱。
质量第三方来到小区,转了一圈也没见小区名牌,只见红色充气拱门上贴着“锦溪优樾府盛大交付,欢迎业主回家”的红色横幅。
但是这里的气氛却没有这样愉快——另一些业主“愤怒”地站在服务中心门外,坚决不肯先办理手续再验房。
“花了那么多钱买的房子?哪有不让验房就强迫收房的道理?!”这些业主对佳源优樾这种颠倒顺序的收房程序非常不满。
现场看到小区大门紧闭,零零星星几户业主交了钱办理看房手续。
质量第三方上前询问,对方表示虽然交了钱,顺利看到了自己家的房子,但并没有收房。
业主们拿出合同,上面写着 “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除外)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明明可以先验房再收房,为什么到了现场却要先交钱呢?
业主们聚集在小区大门口,这时候走过来一个自称物业的人,将质量第三方拉到隔壁房间。
对方自称是佳源物业胡经理,他解释说:10月26日-28日为集中交付期,由于工作人员少,带看不过来,等过了这三天,可以先验房再收房。
物业的说法显然不被业主认可,于是现场争吵了起来。
业主分析,过了三天交付期,开发商则将小区移交给物业管理,再想要维权就更难了。
当初均价17000元/㎡的房子,如今交付,令业主心寒。据业主说,截至目前收房业主约40、50户。
开发商变更规划未通知准业主,临近收房业主傻眼了除了不合理的收房流程,最让业主们无法接受的是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未通知业主。
这也是本次业主维权的核心问题,主要是两个方面,一、小区交付绿化与规划设计不一致;二、小区大门变“消防通道”。
2018年7月20日,佳源锦溪优樾府项目建设工程方案公示,在临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仍能查阅,这与业主合同里面的规划图一致。而实际交付却与规划图差异较大。
“今年8、9月份,业主发现小区实景与规划不一样,大家都很气愤。”一位业主介绍说。
另一位女性业主紧跟着说:“现在的绿化从高空看下来就像一个‘大乌龟’。”
原先规划的多处绿化,如今变成花花绿绿的橡胶,凉亭挪了位置,流线型景观变直角,规划鹅卵石道变橡胶……
最让业主气愤的是,小区沙盘上规划大门有个门头,然而实际交付只有一扇大铁门,而且将来还用于消防车通行。
业主王先生说,开发商没有按照业主签订合同里的规划图交付,中途更改规划,没有任何公示。
于是,佳源优樾小区上百名业主拒绝收房,踏上维权之路。
业主表示发现33项问题,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佳源优樾为毛坯交付,有业主进行验房发现空鼓情况严重,包括窗玻璃划痕、地面裂痕……
现场一位大姐边比划边说,房顶好几处空鼓,有脸盆那么大。
从9月26日第一次协商开始,业主与开发商积极沟通整改事宜,至今已进行5次协调沟通。
协调会上,开发商给出三个大门的整改方案,经过投票80%业主同意方案三的设计。
然而,时至交付,小区大门没有任何施工整改的迹象。
业主生气的说:“开发商回复说整改规划没有通过审批、不合法,就是故意敷衍我们。”
其中,在第三次10月16日沟通会上,业主代表与开发商提出了33条需要整改的问题,其中第一条就是关于小区东入口大门的整改意见。
这33条整改意见,大部分为小区优化提升改造。
业主王先生说:“第二条景观廊增加玻璃还没加,空调外机放置方案没给,很多都没改。”
遇到这些情况,购房者该如何维权质量第三方发现,开发商私自变更小区规划是业主反映次数最多的问题之一。
最常见的变更形式有:1、减少小区绿化面积;2、调整或减少小区功能;3、扩大建筑总面积,增加容积率。
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者要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相关法律: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