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官
《三命通会》一书中的“官杀去留论”说得很清楚:“盖言柱中官星七杀交差,月上见官时上见杀,或月上见杀时上见官,或四柱叠当以明者用之藏者舍之,明见官则存其官,明见杀则存其杀,宜仔细分别,若两停无轻重,察其生助向时者用之,背时无助者弃之,去留不清,乃为混杂。”这段古文白话意思就是在官杀分别居于月干与时干,或四柱官杀多透的情况下,才属于官杀混杂。换句话说,当官杀透在年、月两干时,就不以官杀混杂论。还有在官杀多以透干者论,透官论官,透杀论杀,尽管地支有几个官杀而不以混杂论。如果官杀齐透,则要去官留杀或去杀留官,即以所留者论。若无去留,则以混杂论。
诀云:“官杀相连当论杀,杀官混杂各分垣。露杀藏官而论杀,藏杀露官只论官。留官去杀莫遇杀,留杀去官休见官。格中唯有忘杀贵,杀官俱去不成权。”官杀混杂的时候还要分轻重,轻官混杀,则问题小。而恶杀混官,就问题大,常常有性命之忧。
《三命通会?官杀混杂》一文中就有这样一个范例:“如壬辰丙午丙辰癸巳。身杀俱旺,官从戊化,德秀兼备。”所谓“官从戊化”就是癸水官星与被其坐下戊土合化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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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透杀藏官只论杀,透官藏杀只论官。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透官藏杀,天干有食伤破了官星,但是地支的七杀还可以成格,便以杀格论,而不论官格了。
能去官杀的东西只有两样,即劫财与食伤。食神能克官,伤官与劫财则能合杀。日元是比劫之一,能合官,所以也能清格。但要注意,只有在出现官杀混杂时,日元合官才是合去官星,留下七杀。如果八字只透一个官星,而且官印成格,日元合官则谓之合来为我所用,于格无损。又如果官星是破格之字,比如财格有官泄财,无印化官,这官星就是在破格,这时日元合官就是合去官星,留下财星,叫合官存财。
去留官杀的目的是为了成格、清格。要去掉破格者,留下成格者。因此官杀混杂
主要是围绕成格破格而论。成格者宜于留下,破格者则宜去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