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鬼子是生肖(日本鬼子是怎么来的)
狼是人心目中,性最残忍的动物。
我小时候,最怕两种东西,一怕鬼,二怕狼。而大人们偏是哪儿疼捏哪儿,卵子疼捏卵子,经常拿鬼和狼吓唬娃们。娃们调皮捣蛋,或不听话,就道,扔给狼吃了。有时,走着走着,大人们在背后猛地喊一声:“狼来了!”娃们就被吓得魂飞魄散,哇哇嚎叫。我童年没见过鬼和狼,脑子中所知道的鬼和狼,就这样与大人们的不怀好意紧密相连。
我们村子,离山太近,离川也近,处在东山之下,夹在山川之间。村东南是祁连山余脉,山那面是草原;村北,过了土门,是腾格里沙漠;西北面是凉州,再往西,就是长长的河西走廊了。村子里有两条小路,一条进了山里,一条进了河川。说是小路,其实就是洪水冲涮的河床和沟底。洪水来了淌水,洪水退后走人。因这两条小路,村庄和山里的狼就有了联系。牛儿岭,慢岭坡上的狼,只要下了山,我们村就是第一个被狼光顾之地。老人们说,上世纪六十年代以前,山里,草原上,狼还很多,时常到村子里转悠。但七十年代后,狼突然失踪了,不见了。
大人们说,狼是天狗,亦是土地爷的狗。土地爷的狗来了,要打发人的狗去撵。只要有人喊“哨狗”,“哨狗”。狗就会从不同人家的院子里扑出去,撵狼。狗把狼撵出村子,就不敢再往前撵了,只是远远地坐了,仗着人势,在那里列行公事的汪汪叫。狗们知道,再撵,就进了狼的地盘,就没好果子吃了。大人们说,狼爱吃老鼠,兔子,只要山里有老鼠吃,有野兔吃,狼是不会无缘无故摸进村子的。老鼠是土地爷身上的虱子,老咂土地爷的血,狼就帮土地爷捉虱子。狼摸进村子,往往是山里的老鼠少了,兔子少了,吃不饱,狼才会壮了贼胆,摸进村子里偷人家的鸡,吃人家的牛羊。
我的童年,第一个有关狼的故事,是听老羊倌喧的。老羊倌说,狼的报复心很重哩。人不犯狼,狼不犯人。这是土地爷给狼立下的规矩。人若惹了狼的崽娃子,狼一定会报复。一次,他和小羊倌在山里放羊时,在一个獾猪的旧窝里,偶然发现了一窝狼娃子。那洞很深,小羊倌兴高采烈,想用柴烧,用烟把狼娃子熏出来。老羊倌说,不敢惹狼崽娃子啊,惹了,你就没太平日子过了。老羊倌说,他太爷就因为掏了狼娃子,幸亏没把狼娃子弄死,一夜间,百来十只羊被撵下山来的狼,咬断喉咙,咂血而去。狼不是为了吃,若吃,一只羊就够了。狼纯粹是为了报复。小羊倌这才听着害了怕,忙跟老羊倌,赶着羊下山了。
书本上认识狼,是上了小学,小学课本上读到有关狼的第一句话是:“披着羊皮的狼”。后是《现代汉语小辞典》对狼的解释:“哺乳动物,形状和狗相似,昼伏夜出,性残忍,心贪婪,伤害人畜。”后来,随着词汇的积累,终而发现,做人实在太累,太难,稍不留心,就成披着人皮的狼了。长的难看,叫“狼眼鼠眉”。吃相难看,叫“狼吞虎咽”。交了损友,叫“狼狈为奸”。有点野心,叫“狼子野心”。野心太大,叫“狼贪虎视”。名誉扫地,叫“声名狼藉”。失了良心,叫“狼心狗肺”。做事失败,叫“狼狈不堪”。败的乱窜,叫“狼奔豕突”。总之,做人稍有不慎,就能与狼挂钩。但小时候,我又分不清谁是好人,谁是坏人,所以,除了爹妈,亲人,我很害怕人,更害怕陌生人,就怕他们都是披着人皮的狼。但我一直想不明白,狼,怎么在七十年代后说失踪,就失踪了呢。想不明白没用,狼确实说没就没了。以至使我小时候,只见过野狐子,没见过狼。
[二]我听到的第二个狼的故事,是一匹来自沙漠的母狼。
上世纪六十年代,在腾格里沙漠腹地,有一支地质小分队正在那里从事地质普查。分队驻扎在沙漠里一个长满芦苇的水塘边。家乡人把沙漠里的水塘叫“海子”。那是春季,海子里的芦苇刚刚探出水面,就显出了一片生趣盎然的气象。地质队的人说,海子附近的山里,有狐子,也有狼。那里的狼,就是被内蒙古草原上的狼撵出来的。草原上的狼群也争霸地盘,搞三国演义。势力弱小的狼群,争霸失败,就被撵出来了,它们只能往南走,生活在海子附近,有水的地方。狼们时常会摸下山,来海子吃水。刚开始,地质队员们都害怕狼。但时间长了,那些狼,居然对地质队的帐篷产生了好感,不再害怕人了,而人,也不害怕狼了。人和狼相安无事。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多久,那种人与狼的和谐,被队里一个年轻人极不慎重的行为彻底破坏了。那个年轻地质队员,在沙漠里一个基岩裸露区,意外地发现了一个很深的洞。洞门口有细碎的骨头残渣和羽毛。年轻人想,一定是狼洞,里面一定有狼娃子。就找了一些柴火,放在洞口点燃,又脱下头上的草帽子往洞里面扇烟。不一会儿,一只小狼娃子就被烟熏出来了。就在小狼娃子跑出洞口的一瞬,年轻人一地质锺下去,就要了狼娃子的小命。他喜滋滋地提着战利品,回到了驻地。老地质队员见状,立刻预感到了事态的严重。尽管,平日里他们只见过几匹狼,但老队员相信,狼群会从天而降的。于是,分队将小狼娃子就地掩埋后,当即立断,收拾行礼,装上汽车,向沙漠外有人的小镇转移。即便这样,晚上休息时,他们也做了周密的准备,睡觉前,人人在枕头边,放好了半自动步枪。那时候,地质队是准军事化编制,野外生产单位都配备有枪支弹药。
当天晚上,丧失了狼崽之痛的母狼,凭着敏锐的嗅觉找到了小镇。正在梦里熟睡的人们,被房顶上一阵异样的响动惊醒。队员们拿起步枪,瞄准了屋顶。很快,屋顶被狼爪子掀开了一个洞,两束绿光射了进来,几只步枪同时对准绿光射击,狼却敏捷地避开了。就在人们疑惑打准了没有时,窗户被猛烈地撞开,一道黑影闪电般扑了进来,直奔年轻人所在的床位。若不是一位当过兵的队员反应机敏,开枪打伤了母狼,年轻人恐怕就厄运难逃了。
受伤的母狼怆慌逃走。但母狼并不敢心,而是搬救兵去了。
第二天,为了保证有足够的力量对付狼群,地质队又与当地民兵连取得了联系。民兵连派出二十多人,人人拿着枪支前来帮忙。大家一致认为,如果不把那匹受伤的母狼打死,这件事情,就很可能永远没有尽头。于是,精心设计了一套方案:先把那个年轻人暗暗转移到更远的地方,然后把那沾着小狼崽血迹的地质锤,单独放在一间空房子里,做诱饵,所有带枪的人则在天黑之前躲藏到空房子外面。等到狼群进来,中了埋伏,再把它们彻底消灭掉。
天黑后,受伤的母狼,果然带着一群狼潜入了小镇。它们依靠敏锐的嗅觉,很快就确定了攻击的目标。草原上的狼,不知道人的奸计,很快掉进了陷阱与圈套。在狼群刚刚准备袭击的时候,20多支步枪同时开火,几只狼倾刻间就被打死。狼群发现不对,纷纷逃跑。惟独那只受伤的母狼,眼见复仇的计划再次失败,绝望地纵身一跃,跳上了房顶。人们还以为它要逃跑。但母狼却用一种极其端庄的姿势,在屋顶上坐了下来,整个身子仿佛像铁塔一样岿然不动。睁着一双充满仇恨的眼睛,冷冷地打量着房底下,眼睛里闪烁着绿松石一样的光焰。人们长久地屏住气息,呆呆地看着母狼。有人壮了壮胆,倒要想看看,这只严重受伤的母狼,到底还有什么能耐。母狼突然发动了最后的进攻,它纵身跃起,张开四蹄,在空中做了一个短暂的停顿,然后,闪电样扑了下来。警惕的人们抠动了扳机,母狼被子弹穿成了碎片。
这个故事,我始终没忘记。面对险境,母狼向房后一跳,就可以安全逃走。但那母狼,为给狼娃子报仇,在身负重任,寡不敌众的情况下,竟然勇敢地选择了面向“敌人”的枪火冲锋,选择了用牺牲性命来向人类表示它的轻蔑,以此减轻它没有保护好狼娃子的罪孽感。这种为了狼子狼孙誓死如归的精神,是我的灵魂不住地震颤。本性凶残的狼,竟然有这样本能而伟大的母爱。
[三]我开始关注有关狼,读有关狼的书,了解狼的天性。
草原上的狼,是以群而居的。每群狼,少则七八匹,十来匹,多则几十匹,每群狼都有各自的地盘,狼群与狼群之间,不得相互侵犯。每群狼中,都有一个狼王。狼王不是论资排辈上位的,也不是组织考察,民主推荐的,而是靠本事说话,争霸战斗,胜者为王。当狼王胜出后,脊背上就会长出两撮毛来,直竖竖的,高过正常的皮毛。这就是狼王的标志。狼王娶妻,自然是群中最漂亮的狼女。当狼女荣升狼后后,其它公狼就不得有非份之想。否则,就会被狼王咬死。和平时期,风调雨顺,狼群所管辖的地盘上,有老鼠吃,有兔子吃,有动物吃,资源够用,生态平衡时,狼群与狼群之间,甚至老死不想往来,也懒得象日本鬼子进村,偷吃人家的牛羊和鸡儿。即便另一群狼遭到人类的攻击,狼们嚎叫着发出求救信号,也不愿出手相救。但当天旱遭灾,或鼠疫流行,草荒水枯,没有吃头,资源枯竭,生态失衡,生物链断裂,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狼时,狼群之间,就会发生战争,争夺地盘,抢夺资源。就象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一样,每个诸侯,都有每个诸侯的领地,但又时时梦想着发动战争,扩大领地。扩大了领地,资源仍然不够吃时,或者,人类侵犯了狼们的共同利益,狼群们就开始相互联合,向人类的牛羊和鸡儿下手了。
自然界一切动物的本能,好象都是上天安排好的。母狼呵护狼娃儿就是一种天性与本能。狼娃子是狼后的命根子。狼群中,不是那只狼,都有资格下狼娃子的。只有狼王和狼后,才有生育狼娃子的权力。其它狼即便下了狼娃子,也会被狼王狼后活活咬死。当春天来临,狼的发情期到,狼王就开始为狼娃子的来临建造房屋。平常,狼绝不会睡在狼窝里和任何固定的地方。夜里,它们会整夜整夜地在所管辖的地盘上走动;白天,会选一处便于放哨的僻静山侧,晒着太阳睡觉。只有怀了狼娃子,为了狼娃子的安全生长,它们才会构筑狼窝。它们会选山沟里,水悬窝,或獾猪的旧窝,打扫干净,加大加深,再往里面填上大量的树叶和柴草,铺成一个舒适的窝。母狼不需要学习怎样爱护她蠕动无助的幼崽。它们生来就带着爱,带着爱的本能。在那个昏暗而又温暖的狼窝里,母狼爱抚着幼崽,舔护着幼崽,依偎着幼崽,带着本能的温柔和热情。
母狼对狼娃子的爱,和对狼娃子安全的担心程度是一样的。在没有狼娃子的时候,狼只关注自己。狼的寿命,大都超过了十二岁,再高寿的,能活到十七八岁。所以,在人的十二属相中,就没有属狼的。对狼来说,这样的岁月是十分漫长的。它们要日夜不停地劳作,寻觅食物,才能养活自己。它们要日夜不停地警惕,站岗放哨,才能保护自己的安全。在狼漫长的一生中,狼所学到的智慧,生存经验,全部归结于一点,就是保全自己。但当有了狼娃子之后,它的全部的注意力就都集中在对幼崽安全的关注上。在人的眼里,狼是卑鄙凶残的双腭。但在狼娃子眼里,母狼是充满关爱的、温柔的、全能的保护神,聪明警惕的监护神。当幼崽饥饿的时候,公狼总能带着食物来到身边;总能充满智慧,挫败狡猾的敌人;总能勇敢无畏,完美无缺地完成保护狼娃子的任务,从不闪失。
狼与人撕破脸,往往是从人有意或无意间,对它们的幼崽造成伤害开始的。人,只要对狼崽娃子不动歪脑子,不起奸心,不伤害狼,狼就不会伤害人。人若救了狼崽娃子,狼也会感恩图报,报答于人,甚至会把人抛弃的孩子培养成狼孩。人若保护了狼的生存环境,狼也会守护人的生存环境。人和狼的这种关系,完美地代表人与自然的关系。谁若侵犯了狼崽娃子,动了狼崽娃子的毫毛,谁就侵犯了狼的共同利益,就可能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母狼会发出只有狼们才能听懂的语言和气息,发动方圆百十里所有的公狼,报复到底,即使丢了身家性命,也再所不辞。这也是狼的本能。
[四]那年,油菜花黄,燕麦抽穗的七月。应张掖朋友之邀,我去了山丹军马场,一片叫“马营滩”的草原游览。那天,正好阴雨霏霏。马营滩草原的景色,像一位蒙了轻纱的的少女,羞羞答答,不肯露出清秀的容颜。只有走近,才能极目四野,一边是菜花金黄,一望无际;一边是牛羊绿野,骏马逐云。几位牧马人在千顷阔野上跃马扬鞭,如雨过的矫燕,马蹄下扬起白色水珠,还有五颜六色的花草碎片,犹如珠飞玉溅,大有“踏花归来马蹄香”的意韵。
军马场位于焉支山南麓,素有“祁连雪皑皑,焉支草茵茵”之誉。焉支山北麓是一条车不并驾、马不双辔的峡谷;西麓,又是一条紧控河西走廊连接青海的通道,均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更是当年匈奴浑邪王的军事重地。这个草原,曾给汉武帝喂肥了一批批征服西域的天马,因而,当汉朝骠骑将军霍去病在这儿击败匈奴后,匈奴人痛苦地发出了“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那样忧伤的感叹。给隋炀帝养育了十多万匹宫马,给西夏、元朝提供了无数膘肥体壮的良马,给唐朝贡献了七万多匹战马,给中国人民解放军培育了几十万匹军马。宋朝的军队只所以常打败仗,除朝庭的腐败无能外,与失去了对焉支山的控制也有很大关系。因为中原马匹弱小,且容易出汗,又得不到焉支山能走善战的马匹,所以很难对付北方少数民族的强大骑兵。
在马营滩草原,我听到了更令人惊恐的人狼大战的故事。河西走廊上,狼与人以牙还牙,以怨报怨,以仇报仇,肇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期到六十年代初。在三年天灾人祸到来之前,人与狼的关系,基本和谐,相安无事。草原上有的是黄鼠、雀鼠、天鼠、灰鼠、野鼠、兀儿鼠、旱獭、野兔等等,除了特殊天时,狼有取之不尽的美味,压根就不需要从人嘴里争夺食物。基本没有大的人狼之战,狼畜之争。但这个生物链被人为地打断了。
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整个河西走廊充满了饥饿的味道,死亡的气息。凉州、民勤、永昌、山丹、民乐等县,人一批一批的因饥饿而浮肿,死亡,地上所有能充饥的东西,野菜,草根,树皮,都吃光了,一批一批的人开始背井离乡,逃荒乞讨。永昌、山丹、民乐三县的老百姓,离草原近,开始打起了近水楼台靠山吃山的注意,把眼睛盯向了草原上的狼。草原上,人在饥饿,狼们却衣食不忧,这让人很忌妒。狼与人的角色,开始发生了转换。以前是狼盯着人,现在是人盯着狼。为了让百姓活命,部队同意了百姓的愿望,决定军民联手,有计划地联合打狼。首推打狼的神枪手,是一个叫全娃的青年。全娃当过兵,打过仗,每年参加马场的打靶比赛,他总是拿第一,是消灭敌人的最佳阻击手。那次打狼的光荣任务自然落在了全娃的肩上。
打蛇要打七寸,打狼要引狼出洞,先抓狼的狼娃子。
他们在草原上下好了夹脑,在马群中设好了圈套。一天傍晚,他们在收马的途中,发现马群一阵惊动,凭经验,知道是狼来了。马群中的圈套上,果然套着了两只小狼崽。他们七手八脚地把狼崽带回场部值班室院子,作了诱饵。全娃神情惯注地守在阴暗的角落里,等待着夜晚大狼的到来。草原上的人,知道狼的天性,狼的本能。狼王狼后一旦知道狼崽被人抓了“人质”,不可能不来营救。人开始利用着狼的本性收拾狼,这是狼万万想不到的。半夜时分,一只老狼像侦察兵一样,谨小慎微地探进了院子。尽管黑夜里看不清狼的身子,但那两只明羞羞的发着绿光的眼睛,暴露无遗地告诉了全娃狼所处的位置。全娃手起枪响,老狼倒在了血泊中。
狼为了解救孩子是不顾一切的。接着,群狼如天兵天将,从天而降,顷刻之间,院子里塞满了一颗颗泛着绿光的眼球。狼们怎么也没想到,它们已掉进了人设的陷阱,进了圈套,中了埋伏。刹那间,枪响声和狼嚎声,火药味和血腥味,焦毛味和尘土味,交织混淆在一起,塞满了整个黑夜。狼群发现不妙,掉头就逃。活着回去的狼们,从此记住了那个放第一枪的人。没有逃掉的,已一片片倒在了血泊中。待到尘土散去,饥饿至极的人们开始一一清点战利品,共打死三十二匹狼。那些天,饿疯了的人们终于分到了狼,吃到了狼肉,尽管肉味有点老鼠味的腥臭,还有点兔肉味的热臊,但人们吃得津津有味,虽然吃不饱,但也美美地涮了一回口腔和胃肠。
盛怒源自欺辱,报复出自尊严的损伤。狼有狼的规矩,狼讲究的是人不犯狼,狼不犯人,人若犯狼,狼必犯人。当井水不犯河水时,狼是调节生态平衡的利器。草原上兔子成灾,老鼠成灾时,对草场的破坏是灾难性的。猎人的枪,打不过兔子的繁殖速度;农人的药闹不尽老鼠。只有狼,能够调节这个生态链条的平衡。但草原上的狼第一次听到了这种密集的枪声,而且这种枪声,枪枪要狼的命,声声要狼的命,它们的祖先从来没有给它们留下识别这种可怕声音的智慧。但草原上的狼,第一次受到了生存的威胁,不得不挺起勇敢的胸膛,面对接踵而来的灭顶之灾。
从此,马营滩草原上,狼们把报复与攻击的目标首先锁定到神枪手全娃的身上,并一刻不停地跟踪着神枪手的行踪。狼的嗅觉敏锐异常,能用它的鼻子记住仇敌有别于其他同类的独特气味。只要全娃不死,只要他身上还有微弱气息,狼就能分辨开全娃与其他人的区别。这是狼的祖先留给狼子狼孙的智慧。而人的祖先,就严重缺乏这种智慧,在人世上活人一辈子,交往一辈子,也识不透人心。临了,只能在茫茫人海里,发出可怜的叹息:今生,得一知己足矣。狼们时刻记着全娃的气味,是全娃抓了狼崽娃子,又开了第一枪,打死了它们的狼后。时刻记着,是全娃先后打死了它们的几十个兄弟。此仇不能不报。在全娃睡觉的时候,狼们正在四处侦察,正在全娃的房顶屋后,勘察着最佳的进攻路线和后撤通道。在随后的三个月里,狼群们一次次对全娃实施了进攻。全娃天天与狼周旋着,夜夜与狼较量着。凭一手神枪,又使七十四匹狼先后丧命。狼在悲痛,人在欢呼,全娃就在狼与人的悲欢中,又被场部授予了“打狼能手”的光荣称号。 欢迎关注头条号,继续欣赏《河西走廊上的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