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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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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7起名
写样是传统雕版印刷的工序之一,指写样人按照出版者规划好的书籍面貌(行款、版式、字体等),根据刻书所用底本,并遵循校勘者所订正的文字内容,在专用格纸上写出应刻内容

写样是传统雕版印刷的工序之一,指写样人按照出版者规划好的书籍面貌(行款、版式、字体等),根据刻书所用底本,并遵循校勘者所订正的文字内容,在专用格纸上写出应刻内容(包括正文、序跋、牌记、刊语、封面、版心文字等)。写样完成后,经审阅修改无误,交刻工粘贴上版刊刻。此类由写样人书写、用于上版刊刻的写本,即为写样本,此外又有写样稿本、写样待刻本、上版稿本等别称。

一般而言,写样本会随着上版刊刻而自然消失,仅有极少数因故留存。由于存世数量有限,平时不易获见,加之版本学论著少有述及,部分从事古籍鉴定编目的研究者对写样本较为隔膜。

笔者注意到,在古籍编目鉴定尤其是全国古籍普查工作中,对写样本的鉴定存在着一些问题乃至失误,最常见的情况是将其他类型的稿抄本误认为写样本。本文结合若干实例,辨析写样本的相关概念,总结其鉴定要点,供从事古籍普查工作的同仁参考。

什么是写样本

多数版本学著作认为写样本是稿本下属的一种特殊类型。而陈先行先生的观点有所不同:“有的定稿本为了付刻,直接用宋体或楷体写在雕版格式的纸上(多为红格纸),以便给手民粘贴在木板上雕刻付印,这也属于誊清稿本的一种形式,但因其功用,专称为写样本或写样待刻稿本……不过,翻刻本亦须写样,如果有这种写样本流传,须作考订分析予以辨别,因为这种写样本严格说来不属稿本之列。”

上述论断系以写样本是否与作者原稿存在直接关联,作为判断标准;同时也不难看出,陈先生对稿本的界定是基于作者与文本之关系这一立场的。不过依照这一标准,会导致如下情形:同为写样本,甲是稿本,乙却不属稿本之列,二者属性截然相反。又,陈著论及明冯梦祯校元刻明修本《三国志》系冯氏主持刊刻的南监本之底本,指出“相对万历南监新刻本,该冯氏校本当然应视作稿本”。南监本系据元刻明修本翻刻,刻印时亦须写样,既然作为刻书底本的冯氏批校本应视作稿本,为何南监本的写样本却不是稿本呢?(若按通行的稿本分类概念类比,冯校本系冯氏为刻书而作的“初稿本”,写样本则是“誊清稿本”。)上述疑问的实质是,写样本在理论上的真正属性应如何定义。

从古籍刻印的实际情形来看,绝大部分刻本并非直接根据作者稿本刊刻。宋人刊刻《史记》,决不可能依照司马迁的原稿,即便是较为晚近的明清人著作,大部分刻本亦是以较早刻本、抄本为底本刻印的。直接以作者定稿为底本刊刻者,反倒是少数。

换言之,“初稿本—修改稿本—定稿本—写样本—刻本”这样理想化的一气呵成的链条,实际往往存在断裂脱节,更多数的情况是“初稿本—修改稿本—定稿本→→→刻书底本—写样本—刻本”。具体而言,从初稿本至定稿本,是作者的工作环节;从刻书底本到刻本,则是出版者的工作环节,而大多数刻书底本并非作者的定稿本。当然在某人自刻其著作的场合下,此人兼具作者与出版者的双重身份,定稿本即为刻书底本,但从着手刊刻起,其工作性质就不再是狭义上的“写作”,而是“出版”。

基于这一思路,笔者认为稿本实际分为写作稿本、出版稿本两个小类。前者是从作者与文本之关系的逻辑角度出发,描述作者“写作—修改—定稿”的过程以及随之而来的文本的渐次形成;初稿本、修改稿本、定稿本(誊清稿本)均属于写作稿本。后者则从文本与出版之关系的逻辑角度出发,描述内容已相对固定的文本如何依照出版者的“意图”转换为出版物。

正如作者的写作不是一蹴而就,由此有初稿本、修改稿本、定稿本之分,出版流程同样须经多个步骤,因此出版稿本不仅包括写样本,还应包括:写样前经出版者批校修改的刻书底本(如武汉大学图书馆藏清抄本《汉书疏证》《后汉书疏证》,乃浙江书局刻本的刻书底本),以及写样刻版后经出版者批校修改的试印本(如2016年中国书店秋季拍卖中的清光绪广雅书局刻红印本《补辽金元艺文志》)。须强调的是,出版者在试印本上作批校修改,意在弥补修正写样阶段的未尽事宜,以便交刻工剜版修改,属于出版工作的延续,因此此类试印本应视为出版稿本中的“修改稿本”。

做出以上区分,是出于以下目的:其一,针对大多数古籍刻本并非直接据稿本刊刻(写作与出版环节的“断裂”)这一实际情况,解决由此引发的对写样本、刻书底本与试印本属性的认识困惑。其二,强调写作、出版这两个不同工作环节的区别(当然这一区别是建立在联系之上的)。

如果说,写作环节属于作者的工作,由作者的“意图”主导,那么出版环节中出现的各种加工,如校正底本的脱误衍乙、在版心署室名堂号、在牌记上留下出版信息、出版者自撰序跋交待刻书始末、规划行款版式字体等等,则体现了出版者的“意图”及相应工作。正是通过上述工作,“文本”才得以成为“版本”,流布传播。因此,从写作、出版两个环节重新审视稿本的分类,更能因应古籍刻印的实际,也可更清晰地呈现“作者的稿本”、“出版者的稿本”的性质差异。

写样本的价值

作为出版过程中的关键一环,写样本有不可替代的文献与史料价值。

首先,某些写样本系因刻书计划中止而得以保存。它们为研究刻书计划的原貌及相关问题,提供了宝贵的一手史料。如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清光绪间杭州葛元煦写样本《金石学录》,行款版式乃至卷末刊语“葛氏啸园藏板”皆与葛氏所刻《啸园丛书》一致。但该丛书实则未收此书,亦未见葛氏将其单行刊印。可见《金石学录》原在《啸园丛书》收录范围内,并已付写样,葛氏的原定计划显然与丛书的最终面貌有所出入。若能寻觅到其他相关史料,研究者则可进而探讨计划变更的原委。

其次,某些写样本有与之对应的刻本,却得以保存。这是写样未合要求而遭弃用,出版者重新写样,再以新的写样本上版刊刻所致。

如清光绪定州王氏编刻的《畿辅丛书》收入翁方纲《诗附记》《礼记附记》《论语附记》《孟子附记》,其写样本现藏定州市博物馆。该写样本中有大量批校,其中不少是指示增入成段文字。若增加个别文字,可用挤写并局部挖改的方法解决(此写样本中亦有)。不过,一旦增加的文字数量超出局部挖改方法所适用的上限,则不可避免地导致“推行”“推版”,这意味着必须重新写样。该写样本之所以遭弃用,增入成段文字是一大主因。从书籍刻印的角度来说,这样的写样本无疑是失败的,但对研究该丛书的刊刻始末而言,却是相当可贵的史料。

写样人须依照底本写样,脱衍误写少量文字或许难免,但多处脱漏大段文字的可能性相对较低。而王氏写样本的批语在指示增入成段文字的同时,却并未指责写样人粗心大意。这是否意味着最初写样时所据底本有脱漏,之后王氏得到了较为精善的本子,校勘后增入阙文呢?这就涉及到了刻书底本以及有无更换底本的问题。

第三,某些写样本中的批校题语涉及写样刻版的技术细节、参与校勘刻印的学者写匠刻工、刻印过程中的人事纠葛等诸方面,这就为研究中国古籍刻印流程的实态细节提供了重要史料。这些细节素材,绝大多数不见于正式形成的刻本,这正是写样本的史料价值所在。

写样本的特征与鉴定要点

从理论上说,版片按写样本刻成,刻本用版片刷印,除版片刻成后的少量剜改之外,三者理应面貌一致。但如前述,写样本会随上版刊刻而损毁,现存的写样本都是因故未实际上版者。换言之,写样本与相对应的刻本无法同时存在。因此,鉴定者无法直接通过比对“疑似”写样本与刻本,判定鉴定对象是否为写样本。不过,既然写样本系以上版刊刻为目的,其中就会有一些出于刻版考虑而特有、不同于一般稿抄本的特征,这些特征是鉴定时可供参考的识别点。

写样本的字体特征

写样本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字体规整划一,有明显的标准化倾向,这一点与上版刊刻直接相关。因此,观察字体是否符合刻印字体的要求,是鉴定写样本的重要标准之一。

具体而言,现存的写样本绝大多数是清代中期以后的,当时刻书以方体字刻本占多数,与此相应,目前所知的写样本几乎全为方体字。在鉴定实践中,此点可供参考。即便是字体相对自由的写刻本,字体也有各自相对固定的样式与标准,且全书大体保持一致;因此写刻本的写样本也应字体规整划一,同时还须受字格的限制整齐书写。

写样本的专用格纸

写样本大多采用专用格纸。这种写样专用格纸预先设置好行款、版框、栏线、鱼尾、书口及室名堂号等刻书所需的版面要素,用雕版方法刻印,写样时写样人取印好的空白格纸书写即可。

如,清同治间杭州丁氏刻本《当归草堂丛书》,版式为九行二十一字,上黑口,单鱼尾,左右双边,版心下有“当归草堂”四字。泰和嘉成公司2014年春季拍卖中出现的丁氏八千卷楼抄本《御制人臣儆心录》,即用《当归草堂丛书》写样格纸抄写,其特征与《丛书》完全一致,甚至格纸的上黑口与鱼尾间留有一小节空隙,也与《丛书》刻本一致,显然《丛书》就是使用这种格纸写样刻印的。此外,写样格纸版心下方的“当归草堂”为篆书,《丛书》收录的《童蒙训》《温氏母训》(均刻于同治二年)与之相同,其余6种(同治三年至五年间陆续刻成)改为宋体楷书,然则《丛书》的写样格纸共有2种,篆书者在前而后被弃用(原因未详),改用宋体者。

写样专用格纸更为明显的特征是:用于书写正文的页面中,有整齐划一的字格,有时版心也有字格,以便写样人书写版心的书名、卷数、叶数等。字格有两种类型最为常见:一是字格正中有1条垂直线,将字格等分为二。二是字格中有等距的3条垂直线,将字格等分为四。

字格的作用是保证写样文字居中书写,大小均匀,纵向与横向排列整齐,间距一致。写样人只须按照字格书写而不超出线外,即可达到上述效果。至于字格内部的中心垂直线,则兼具两种作用:一是作为书写基准,保证文字居中书写而不致偏向一侧。如《金石学录》写样本首叶第4行“十”“年”两字的中心横画,与字格中心垂直线重合书写。二是在有双行小字的情况下,作为两行小字间的分隔线。需要说明的是,在第二种字格形式中,由中心垂直线分隔出来的左右两个半格各有一条中心垂直线,它们是小字写样时的书写基准,以保证小字亦能各自居中。

写样格纸的栏线有三种样式:一是有独立栏线,字格两侧边界在栏线以内,换言之,字格宽度比行的宽度略窄。观察某些清代方体字刻本,会发现其文字较每行宽度略窄,文字在行间居中而不偏斜,且文字左右两侧至栏线处的留白保持均匀一致。可以推测,这些刻本在写样时很可能使用有独立栏线的格纸。二是没有单独划出栏线,字格两侧边界兼具栏线功用,换言之,字格宽度与行的宽度相等。三是没有栏线,仅有字格,两行字格间留空。这种格纸是为刻印无栏线的刻本而制作的,这也就是很多无栏线的刻本亦能保持文字排列横平竖直的缘故。上述字格与栏线形式,如图1-3。

写样格纸用彩色印刷,以红色最为常见,此外亦有紫色者,而绝无墨印者。这是因为:若用墨印,字格的中心垂直线与写样文字同色,有可能造成辨识上的干扰,引发讹误。如“三”,可能会因此被误认为“王”。

写样本的鉴定方法及应注意的问题

与鉴定其他类型版本相同,鉴定写样本的不外乎从版本的物质形态特征与文字证据两方面综合考量。

鉴定写样本的首要原则是:使用带有字格的写样专用格纸,以规整划一的字体严格按字格的约束书写,且须同时具备以上两点。

这是因为:写样本的用途是上版依样付刻,制成印书版片,故而写样本必须符合上版刊刻的基本要求。使用写样专用格纸,以规整划一的字体书写,均是上版刊刻所不可或缺的功能性需求,缺少任意其一,皆不利于刻版。若无字格,则难以保证文字居中,大小均匀,纵横整齐,间距一致;若不以规整划一的字体书写,则不符合刻本的一般风貌(无论是方体字刻本抑或写刻本,除去补版之外,就某一具体刻本而论,则全书字体风格大体趋同,是古籍刻本的共通现象)。

具体而言,若某本虽使用写样格纸抄写,而字体有欠规整划一,则不宜判定为写样本。

如前揭丁氏八千卷楼抄本《御制人臣儆心录》,韦力认为“该书所用的纸张……应是丁氏兄弟刊刻《当归草堂丛书》时专制的写样用纸。然查该丛书子目却未见此书收入其内,用一些样纸抄写该书,并非为了刊刻,只作为抄书纸用尔”。其结论是正确的,但以不见于《当归草堂丛书》为理由,则不妥当。如前述,有些写样本因故未刻而留存(如《金石学录》),因此不能简单地以是否有相应刻本,就判定它是否“为了刊刻”。判定《儆心录》并非写样本的关键是其面貌与写样本应有的样式不符。首先,该本字体书写随意,时有潦草之处,既不同于清代写刻本所用字体,更迥异于方体字刻印的《当归草堂丛书》;更重要的是,有时文字还越出字格甚至版框(图3左半第二、三行末字),明显不符合写样的基本要求。对于以规整划一的字体抄写、而未使用写样格纸的本子,亦应慎重(详下举《诗拔》例)。

其次,观察是否存在挖改,也是写样本鉴定的方法之一。如前述,存世的部分写样本是因错误过多而被弃用的“废品”。此类写样本普遍存在挖改现象,具体做法是沿着字格边线或栏线割去错误部分(视具体情况,单字至数行不等),将空白格纸裁割成与被挖处相同的形状大小,从原写样的纸背方向黏补,然后在其上重新写样。黏补的接缝处因与字格或栏线重合,正面直视,或不易发现,但有时会有开裂或变黄现象(浆糊氧化所致),此外还可将此叶单独向光观察,即可发现。

再次,文字证据是鉴定写样本的另一重要依据。与上述两条方法相比,文字证据不仅可证明此本是否为写样本,有时还可进而确证其为何时何地何人的写样本。关于前者,关键在于书中审阅者的批语是否体现写样本的“属性”,或写样过程的某些技术要求。如浙江图书馆藏清光绪蒋氏心矩斋写样本《保越录》,该本使用写样专用格纸,并以规整字体按字格书写,在形态特征上完全符合前述鉴定原则;且其书衣题“保越录样本”,“样本”即写样之义,又题“十六页后误翻夹页,漏写二十行,今已抄录补入,以下须排好重写”,说明此本有脱漏,须“重写”即二次写样,然则此本为初次写样本无疑。又,正文首叶第二行作者题名处为“元徐勉之著”,天头批“此五字接连写,中间不必空格”,则是规定二次写样时的格式要求。关于后者,如前揭《金石学录》,就形态特征而言,可确定它是写样本(图1),而卷一末署“葛氏啸园藏板”则确证其为清光绪间杭州葛元煦啸园写样本。

又次,有时还须与刻本相比对,方可得出结论。例如,某本疑为写样本,同时又怀疑它与某一出版者有关,则可比对此人所刻本书或他书,观察其版式行款、所用字体是否相近或一致,由此做出判断(详下举《周易初谈讲义》、《鬻子》例)。

写样本鉴定实例的辨析

以下举出3个鉴定实例,并作辨析,以说明应如何运用上述鉴定方法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浙江图书馆藏《周易初谈讲义》六卷

此书最近被影印收入《衢州文献集成》,《集成》书前提要称其“当为明末写样待刻稿”。此本为素格抄本,书写齐整,卷端题“会魁 孟旋甫 方应祥 著/书林 献可甫 余应孔 梓”,书衣有余绍宋题记:“此书每卷首虽题书林余应孔梓,却从未见刊本,疑此为发刊定稿,并未梓成也。乙亥(1935)十月乡后学余绍宋记。”

余应孔系晚明建阳书坊主,所刻书现存者有:《新锲燕台校正天下通行文林聚宝万卷星罗》三十九卷,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新刻李袁二先生精选唐诗训解》七卷首一卷,美国国会图书馆、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有藏,此书另有日本江户时代京都田原仁左卫门翻刻本。此外,余氏曾刻《鼎刻江湖历览杜骗新书》四卷,刻本已无存,日本国立公文书馆藏有江户时代抄本,系据余刻本传抄。

判定《周易初谈讲义》非写样本的理由有二:

首先,字体明显不同于现存余氏刻本,也不符合晚明建阳坊刻本的字体风格。案,晚明建阳刻书的字体风格主要有二,一是粗拙的手写体,显得生硬草率;二是典型的万历时期方体字,特点是横轻竖重、方板整齐。余氏刻书恰好兼备这两种风格,《万卷星罗》属前者,《唐诗训解》属后者。《万卷星罗》已被影入《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76册;余刻本《唐诗训解》甚难获见,但日本翻刻本根据原刻模仿万历刻风,存世不少,读者可比对。

其次,也是更重要的一点,《周易初谈讲义》系无栏格抄本,若上版付刻,则刻工无法照此刻出版框、栏线、鱼尾等版面要素。当然,单从理论上说,有两种方法可予解决:一是写样本仅有文字,刻工在刻版时自行添加版框、栏线、鱼尾等。其问题在于降低了刻版效率,远不及在写样格纸上预制版框等项,刻工依样刊刻来得便利。二是用套印的方法,先刻印出带有版框、栏线、鱼尾的格纸,再刻仅有文字内容的版片,然后用上述格纸与文字版片刷印。倘使如此,则原本单次刷印即可制成完整的页面,现在需两次方可,且在第二次刷印时还须精确控制纸版定位,以免错位,造成文字与版框/栏线叠压。因此,这两种理论上存在的方法只会造成效率低下、成本上升与质量的不可控,不仅对于刻书射利的余氏书坊来说,绝不可取,即便是对成本、效率相对不敏感的官刻与私刻,也不会采用这样事倍功半的蠢笨方法。

综上,可以判定此《周易初谈讲义》绝非所谓明末写样待刻稿,而应是据现已无存的余应孔刻本传抄的抄本,抄录时保留了刻本卷端的余应孔题名;从字体考量,很可能是清人抄本,收藏此本的浙江图书馆即将其定为清抄本。《衢州文献集成》的编者惑于余应孔题名,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浙江图书馆藏《诗拔》十八卷

此书为诗歌选集,编者不详,收诗下限在明末,约在清初编成。《浙江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著录为“清抄本”,古籍普查平台中改为“清康熙写样本”,根据是“玄字有讳有不讳,弦、弦字不讳,胤、弘字不讳。据纸张、墨迹、抄写风格,应为清康熙写样本。”

此本字体为清初刻书所常用的匠体字,书写极为规整划一,单从这一点来看,确具有写样本的特点。但此本系无栏格抄本,与前揭《周易初谈讲义》同理,若以之上版付刻,无法刻出版框、鱼尾、栏线等。较为合理的解释的是,此本系据刻本影抄,保留了刻本的字体风貌,因此与为上版刊刻的写样本近似。

一般认为,影抄本的目的在于保留传世稀少的宋元刻本的面貌,很少有人影抄时代晚近的明刻本或清刻本;但实际上仍有传抄明清刻本时遵循刻本的字体风貌的实例。如徐乃昌《积学斋藏书记》著录“旧钞宋字本”《琼台先生诗话》,称:“明西粤蒋冕著,闽同张璀订,茂苑许自昌校,琼台孙兆昌、期昌录。”

此本今藏中国国家图书馆,从书影看,所谓“旧钞宋字本”,是指其抄写字体是晚明刻书所用的宋体字或曰方体字,与一般抄本多为自由的手写体不同,是故徐氏特意点出。与这一抄本对应的刻本则是明崇祯十一年爱吾庐刻本,两者行款、卷端题名完全一致,字体也相仿佛,可知徐乃昌藏本系据崇祯刻本影抄,只不过在影抄时未描画版框、栏线等项,因此是无栏格抄本。至于影抄本略去栏格等版面要素的实例,还可举出清黄丕烈士礼居影抄明正德华氏兰雪堂铜活字本《蔡中郎文集》。此外,抄配古籍的阙叶,有时也会模仿刻本的字体,其做法与效果亦近似于影抄,精妙者甚至须仔细观察,方可辨识。

南开大学图书馆藏《鬻子》

此本在古籍普查平台及《南开大学图书馆藏古籍善本书目》中均被著录为“清嘉庆十三年张海鹏刊墨海金壶写样底本”。此本为蓝格抄本,首四库提要,次进鬻子表,次原序,次正文,首叶题名下有“墨海金壶子部”,卷末题“皇清十有三年岁在著雍执徐杨月昭文张海鹏较梓”。每半叶十一行二十三字,小字双行同,左右双边,黑口,无鱼尾,版框高21cm,宽14.3cm。全书以宋体字抄写,整齐划一。以上序跋次序、刊语、版式行款等与墨海金壶本同。

笔者认为此本是写样本的可能性不大。首先,此本虽以宋体字抄写,但与墨海金壶本相比,前者字画偏细,后者字体明显粗重(墨海金壶全部皆用此种粗重字体),某些字画细节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虽然雕版刻印依靠手工作业,误差难免,写样与最终刻成的版片不可能完全一致,但两者之间不至于相差甚远。若以南开藏本为写样,则无法刻出墨海金壶坚持一贯的粗重字体,由此可反证它不是写样本。其次,此本使用的蓝格格纸不是写样专用格纸,没有每字一格并带中心垂直线的字格,无法保证文字在纵横两向的整齐平直(比对图6、7,与刻本相比,此本有明显的横向失准)。换言之,这种格纸不适合写样,无法达到写样应有的要求。综上两点,基本可以确定南开大学藏本不是张海鹏刻书时的写样本,更可能是据墨海金壶本传抄而用宋体字书写的抄本。

写样本作为雕版印刷流程中的一环,不仅是反映传统书籍刻印过程的诸多细节的重要史料,同时也会因上版刊刻的需要而具有一些区别于其他类型稿抄本的特征。符合刻印要求的规范字体、写样专用格纸,是写样本的最主要特征。

但正如上举诸例,写样专用格纸可被移作他用,抄手传抄书籍时也可能会模仿刻本字体,写出类似于写样本的效果。因此,在鉴定时不可偏执一端,只有同时符合以上两点,方可认定其为写样本。此外,与可参考的刻本相比对,观察该本中的批校修改是否与书籍刻印相关,也是可供参考的旁证。只有审慎而综合地考察各项物质形态与文字材料,才能得出可靠的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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