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蛇的人有什么下场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唐旭锋 通讯员 邬维维
@网警蜀黍 快来看!有人杀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还发朋友圈炫耀,实在太气人了!
近日,宁波网警接到多名网友举报,反映微信网友“小可*”在微信朋友圈发图炫耀杀害蟒蛇,并扬言“一条破蛇而已,顶多被警察教育教育!”
网友认出,这条杀害的蟒蛇为球蟒,系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email protected]
针对以上情况,宁波网警立即联动鄞州公安开展调查,发现该网民为史某某(30岁,宁波人),经讯问,该男子对非法杀害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史某某表示,2019年,朋友赠送给他一条球蟒当宠物。今年10月15日凌晨,因误被球蟒咬住右手虎口,经过多种方式始终挣脱不了,情急之下用剪刀将球蟒的头剪下。
经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物品进行鉴定,确认史某某杀害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球蟒。
11月3日,因涉嫌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史某某被鄞州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宁波警方表示,人类与动物本该和谐共处,请不要把自己当作主宰者罔顾生命,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爱护野生动物,坚决抵制非法猎捕、杀害、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条里“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解释,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在微博上,嫌疑人史某某因杀蛇而被警方刑拘的消息公布后,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有人认为史某某活该,杀了蛇还在网上炫耀。也有网友提出疑问,史某某的行为算不算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呢。
“蛇是你自己请回家的,不是爬你家里攻击你的,危险也是你自己造成的呀。活该!”
“原罪在于你养国野二保。”
“球蟒无毒,这个还是变异色型,人工培育多代,被它咬了泡水/爆菊都可以松口,何至把头剪下来发朋友圈炫耀?”
针对此案的相关法律问题,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
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黄洪连律师表示,史某某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行为,因为紧急避险通常来说所损害的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而这条球蟒系朋友赠送给他本人的,也即他本人的财产,不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当然,该案中史某某是否涉嫌犯罪,也可以参考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也就是需要区分史某某在杀害球蟒时的危险现实紧迫程度:如果事发时球蟒正在伤害他本人,出于使本人的人身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之目的而杀死球蟒的,也不构成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如果球蟒虽然咬过史某某,但被咬后史某某已经摆脱危险,单纯出于报复心理而杀害球蟒,则有涉嫌犯罪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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