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神生偏财
食神,为我生者,且阳阳、阴阴同性而生。因此有人认为日主与食神的关系如同父与子,食神旺相,可以生财,使财有源,儿子有财自然奉其父母,日主享成福禄。如一命例戊戌、辛酉、戊戌、辛酉,虽是两神成象,但父旺子旺,行财运富贵。故食神也被称为爵星、寿星,甚至人们因此认为“食神生旺,胜似财官是也”。
食神还有一个功能即制杀。当日主的力量不及七杀时,这时食神就能起到平衡作用克制七杀,使七杀力量受到抑制。最终日主免其伤害,甚至七杀有可能为其所用。所以这个食神,对日主而言,不但能提供食,还是一个神,一个为己制杀克官的善神。如八字甲申、丙子、乙酉、丙戌,地支申酉戌三会西方金,金克日主乙木,七杀肆虐,这时可喜的是有月干时干食神丙火,克制七杀,寒木向阳,给日主带来了好运。
第三个作用是泄秀,即泄日主之秀气,利于日主个人才华展现。当正官和七杀不能有效发挥作用时,食神可以成为日主的依靠。
但事物不可能只有好的一面,周易六十四卦尚且没有一卦完美的卦象,祸福总是相依共存转化。上面食神的三个好处前提就是日主旺相,食神旺相。这样日主生食神,食神生偏财,偏财属于自然之财,毋须劳力劳心,日主自享其成。而一旦其中有一偏枯,则难获其吉。其次食神害怕遇上偏印,偏印克食神,《三命通会》认为“遇偏印为倒食,主为人有始无终,容貌欹邪,身材琐小,心性局促,多愁无成。”例如一命例八字为甲戌、丙寅、甲戌、壬申,日主甲木和食神丙火皆为旺盛,本为贵命,但偏印壬水克丙火,且时支申中庚金为甲木七杀,申又与寅相冲克,故名利皆无,一事无成。
第三,由于食神为泄日主之气,故不可太多,应纯粹为好,“只宜一位,不宜太多,恐窃本元之气。”身旺食旺者,日主多肌体肥大,有子息,有寿考;身衰或泄其多者,多体弱多病。由此联系到传统农业社会中认为幸福的标准,体肥,有子嗣,得长寿;而不幸福自然就是瘦弱、绝后、短命。试想,如果在一个不同地域、不同文化环境下,八字这一套扎根于中华文化土壤的知识是否还能行得通?
食神不可多,不可克,不可遇上空亡或死绝之运,否则结果多为少子,有胃病,缺衣少食,忍饥挨饿,这些结果都与食神的象征意义有关。食神是十天干中的福禄之会,得到它多则富贵显达,少者也是衣食无忧。《三命通会》认为,食神所处有福聚之地与祸聚之地之说。福聚之地为生旺、库、印、天乙、天官、华盖、文星、学堂、官印禄马之类,祸聚之地为克破、空亡、恶煞、刑害、休、败、死、绝等。如甲木生丙火,若生于三春季节,虽可木生火,但辰土薄弱,处于死绝状态;不如生于夏月,火土皆旺,财旺了最终自是有利日主。